棒球比賽規則

  每場棒球比賽由兩隊隊伍參加,每隊有9名球員,每隊攻守一次為1局(分上、下2個半局),依規定需打9局,已累積分數高者為勝,9局終了如平分,則延長局比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但若兩隊分數相差10以上,7局時可提早結束比賽;分數相差15分以上時,5局時可提早結束比賽。每場比賽會有1到六位裁判不等,本壘後方的主審裁判要判斷投手投出球是好壞球、選手是否有違規事項,當裁判間有異議時,由主審做最後判決。 
  棒球比賽場地除本壘設置本壘板以外,其他三個角都有一個壘包,由本壘往前數,分別為一壘、二壘、三壘,進攻球隊每次由一名打擊手上場打擊,將球擊出後,從本壘起跑,一壘一壘的前進,回到本壘即可得分。 防守球隊的任務為阻止對方擊出球後,跑回本壘得分,防守時有9名球員上場,分別為投手、捕手、內野手(包含一壘手、二壘手、三壘手、游擊手)及外野手(包含左外野手、中外野手、右外野手)。
※投球 
  投球姿勢可分為揮臂式投球與固定式投球兩種,投手可以正面向著打擊手(正面投球)或側身向著打擊手(側身投球),投手投球時,軸心腳必須踏於投手板上,投球動作開始後,不得中途停止或改變投球姿勢。當投手投出的球,經過本壘板上方且高度在打擊手的肩膀以下膝部以上的好球帶範圍內,稱之為”好球”;反之,若投手投出的球未通過好球帶範圍,且打擊手未揮棒,稱之為”壞球”。 
※出局
  當進攻隊伍的球員被取消打擊、跑壘或得分的機會時,稱之為”出局”,如:打擊手經裁判判定三個好球仍未成功打擊出球則被三振出局、打擊手的高飛球被防守的球員在空中接殺等;進攻隊伍若有三名球員出局,則該局結束。 
※打擊與跑壘
  當進攻隊伍的打擊手揮棒擊出投手所投的球,且球在棒球場的界線內,該打擊手即應跑壘,在站上一壘壘包時沒有被防守的野手封殺或觸殺,為安全上壘,且此時變成跑壘員,需依照一、二、三及本壘順序跑壘,回到本壘即可得1分。 
※封殺與觸殺
  當打擊手打擊出球後跑壘或進壘的跑壘員在行進間,若防守隊員接到球後,在跑壘員未到達壘包前用腳觸壘,即稱為”封殺”,該跑壘員出局。若防守隊員用手或手套將球握住,用持球的手或手套碰觸跑壘員,稱為”觸殺”,該跑壘員直接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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